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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经营市场化过程中的政策偏差

1993-01-31分类号:

【作者】邓一鸣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摘要】继内蒙古卓资县、四川广汉市、广东全省放开粮食市场以来,四川、江西、浙江、安徽、湖北等省也都陆续放开了粮食市场。预计今后2—3年内,我国将全面放开粮食市场。从已经放开粮食市场的省、市来看,大体可划分为两种改革类型:一是“一步到位,全面放开”。其主要做法是:取消定购任务,取消“三挂钩”补贴,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对城镇居民给予一次性补贴,取消国营粮食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农业税实行征实,使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同步进入市场;二是“分步到位,保留定购、定销指标、购、销价格放开”。
【关键词】粮食市场  粮食经营  市场化过程  粮食生产者  价格放开  粮改  城镇居民  粮食风险基金  粮食商  市场粮价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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