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德国东部银行业的改组与启示
1993-03-02分类号:
【部门】南开大学国经系 研究生
【摘要】两德统一前,西德奉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西德对其经济体制的正式称呼),东德奉行的是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经济体制的不同使东部和西部的银行制度大相径庭。 在西部,实行的是“全能的银行制度”。在这种制度下,金融机构不仅可以从事短期资金融通,如贷款、存款等商业银行的业务,而且可以从事长期资金融通,如证券的发行、认购等投资银行的业务。金融机构之间分工不甚明显,原则上可以经营一切业务。西部的银行
【关键词】银行制度 金融机构 短期资金 长期资金 银行体制 两德统一 再贴现额度 金融体制 中央银行 人民银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南开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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