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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看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管理

2002-03-15分类号:F832.21

【作者】滕赶远  镡方东
【部门】建设银行烟台市分行   建设银行烟台市分行
【摘要】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及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影响 2001年1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计划于2005年最后实施。新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即:最低资本需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支柱的规定均是在对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重新修订的基础上,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对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管理从技术评价和外部约束等方面的完善和加强。在我国正式加入WTO、金融业在五年过渡期后对外全面开放的大环境下,新资本协议主要从三方面对银行的资本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新资本协议  三大支柱  核心资本  风险管理  信用评级体系  内部评级  资产风险  操作风险  巴塞尔委员会  资产业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投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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