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国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的构想
2002-01-28分类号:F832.1
【部门】中央金融工委研究室 博士 北京100037
【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实行金融对外开放的深入 ,现行分散的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缺陷将日益突出 ,主要表现在 :分业监管的协调性差 ;监管重叠与监管缺位并存 ;监管机构膨胀加剧 ;金融业各部门发展失衡 ;金融风险隐患严重 ,因此 ,有必要改革现行的金融监管制度。为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效率 ,增强金融业竞争实力 ,我国宜建立统一的中国金融监管机构 ,具体可选方案有两种 :一是建立中央金融监管委员会 ,负责制定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监管的有关政策 ;二是建立中国金融监管委员会 ,在国务院领导下 ,全面负责对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审慎监管。
【关键词】金融监管(FinancialAdministrationandSupervision) 金融风险(FinancialRisks) 分业监管(SpecializedSupervision)
【基金】国务院发展中心中国发展基金会赞助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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