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水免抵退——改革出口退税体制与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思考
2002-02-20分类号:F812.42
【部门】外经贸部计财司 外经贸部计财司
【摘要】出口退税是指对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国内应征的间接税予以免除,或对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转环节已征间接税予以抵扣或退还。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因为按照间接税的属地性原则,进口国都会按本国税法对进口商品征收间接税,出口国如果不实行出口退税,出口商品将负担本国和进口国的双重税负,无法与进口国国内商品进行公平竞争。因此,对出口国而言,理应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转
【关键词】出口产品 流转环节 税务机关 出口商品 销项税金 国家税务总局 自产货物 骗税 退税机关 地方税收收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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