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免、抵、退”税政策的几点思考
2002-07-14分类号:F812.42
【部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国家计委经济政策协调司
【摘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和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商品出口,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为配合进出口政策的实施,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尤其是近年来实施的“免、抵、退”税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免、抵、退”税政策的内涵和由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这里的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 主管税务机关 出口产品 自产货物 外向型经济 地方财政收人 进项税额 骗税 经济发展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宏观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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