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税务处理初探
2002-03-10分类号:F812.42
【部门】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要】对股票期权的税务处理,国内目前还没有直接相关的文件规定,所以股票期权成了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灰色通道。据保守估计,我国每年因股票期权而流失的个人所得税至少在10亿元以上。为了防止税款流失,加强股票期权的税收立法与征管势在必行。
【关键词】股票期权 税款流失 税收立法 扣缴义务人 资本利得 代扣代缴 转让所得 市地税 股票股利 国家税务总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