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关于电子商务常设机构确定规则研究的最新进展
2002-04-20分类号:F810.42
【部门】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
【摘要】国际税收协定的《OECD范本》就跨国电子商务的常设机构认定规则作了最终解释,其基本结论是:企业在另一国拥有的服务器,构成该企业在另一国设有常设机构的场所条件,而仅仅拥有网址则不构成常设机构;网络服务提供商也不构成企业在另一国的代理型常设机构。
【关键词】常设机构 国际税收协定 规则研究 网络服务提供商 营业活动 营业利润 商务条件 税收管辖权 联合国范本 来源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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