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协定》的解释制度评析(一)
2002-02-15分类号:F743
【部门】厦门大学法学院 福建厦门 361005
【摘要】任何国际经济条约在适用过程中都需要解释,对于《世贸组织协定》来说,更是如此。由世贸组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所作的司法解释,虽无“遵循先例”的效力,但对后案通常具有的说服力,则是不可否认的。无疑,在争端解决过程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需要援引其他法律渊源对《世贸组织协定》进行解释,但不得滥用这方面的解释权力,尤其是将外部条约规则引入世贸组织体制,一般应经由谈判的方式,方为正当。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 条约 解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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