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方法专利化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影响及其对策
2002-04-15分类号:F724.6
【部门】华东师范大学
【摘要】电子商务巨人 Amazon公司诉Barnes*Noble公司专利侵权案标志着美国已将商业方法确定为可专利的主题,对此世界各国态度不一。商业方法专利化虽然是从保护创新出发,但它却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如新颖性如何保证、管辖权的国际协调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创新是根本,在创新的基础上,将自己创新的技术和方法在国内外寻求法律保护。与美国公司发生商业方法专利纠纷时,尽量避免美国法院行使管辖权,以减少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因美国商业方法专利化而遭受损害。
【关键词】商业方法专利 电子商务 影响 对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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