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略论分税制

1993-05-01分类号:

【作者】史明辉  
【部门】湖南省株洲市税务局  
【摘要】一、实行分税制的客观必要性和紧迫性. 所谓分税制,是指按照公平税负和注重效率的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依据各种税收本身的特征和税源大小,征管难易程度,划分和建立中央与地方两个税收体系,统一坚持依法治税,分级管理,分别发挥各自税收对宏观与微观经济的调节作用,以确保各级政府财政职能顺利实现的一种新型的税收管理体制. 实行分税制,最早是在党的“十三大”会上作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提出来的,即“在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范围的前提下实行分税制,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关
【关键词】税收管理体制  地方税体系  依法治税  公平税负  税收体系  地方财政收支  财政体制  税制改革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理论与实践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