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1993-03-02分类号:
【部门】华东政法学院
【摘要】众所周知,水产资源是发展渔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生产力诸要素之一。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制定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一些国家并用刑法的武器来保护渔业生产的发展。例如,《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没有得到相当的许可,在禁止的时期,或在禁止的场所,或用被禁止的方法经营渔业或狩猎的判处2年徒刑,或1年以下的劳动改造,并没收非法获得的物品。法院认为必要时,得没收渔业工具,船舶及其零件。”对于非法捕捞水
【关键词】渔业生产 水产资源 生产力诸要素 禁用渔具 渔政管理 渔业许可证 捕捞强度 捕捞对象 情节严重 危害公共安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海洋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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