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广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
2002-04-28分类号:F279.21
【部门】暨南大学
【摘要】一、广东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基本情况在独立董事制度建设方面,目前各家公司尚处于摸索阶段,基本上还未建立规范、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主要表现为:(一)大多数公司对独立董事的职权没有明确的规定。19家公司中有10家公司对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在本次调查中指除普通董事所有具有职权以外的其他职权)没有做任何规定,有3家做了比较简略的原则性规定,有5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包括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可以由独立
【关键词】独立董事制度 原则性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人控制 现代公司治理 制衡机制 职业经理人 现代企业制度 资本多数决原则 法人治理结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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