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的深层矛盾及其出路探讨
2002-07-28分类号:F276.1
【部门】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河南开封475001
【摘要】本文指出,要深化国企改革、实现改革的战略目标,必须在进一步实现理论创新的基础上,转换国企改革的基本思路,对国有企业进行具体分析、分类改革。对于大多数必须成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应不再保持其国有性质而将其改革成为新型的公有制企业;对于那些必须实行国有国营的企业来说,则不必进行市场化的制度创新而继续保持其国有制形式。
【关键词】国有制 市场主体 深层矛盾 根本出路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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