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研究
2002-09-16分类号:F275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摘要】自创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支出应予以资本化 ;可辨认无形资产应采用“经济寿命与法定寿命孰短”的原则摊销 ;“无形资产”帐户应由按净值改为按原价核算 ;外购商誉应采用间接计价法 ;无形资产项目在“资产负责表”中应排列在长期资产之首并对其相关项目予以充分披露。
【关键词】可辨认无形资产 商誉 计价 资本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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