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理论:一个在企业框架内的界定
2002-03-21分类号:F240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管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摘要】舒尔茨的人力资本概念是外生的,因而也是宽泛和模糊的。市场里的企业实质上应为劳动力、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三者的特别合约。企业里的人力资本也因此而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而这些权能在市场化的企业里最优的实现方式即为张五常所主张的“分成式合约”;对于实现的量,即人力资本定价问题,在我国经理人市场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可探索通过证券市场的价格决定机制及布莱克—斯科尔斯(Black-Scholes)的期权定价模型来替代解决。
【关键词】资本非同质性假设 人力投资风险 分成合约 人力资本定价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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