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课程教学该呈现怎样的类型特征
2024-07-10分类号:G712
【部门】浙江师范大学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 金华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摘要】<正>2022年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在职业院校课程教学领域,职业教育该具备什么样的类型特征,本文认为,其应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行动性知识的学习领域。这一特征回答的是“教什么”的问题。在这一的问题上,普通教育更多指向的是符号性知识的学习,即通过符号表达的知识与范畴,它们是人类发现的规律性认知。而职业教育要传授的主要是行动性知识,这些知识表达的是人类的经验、技巧以及做事的智慧,与符号性知识一样,它们都是人类的宝贵精神财富,具有同样重要的价值。这两种不同类型的知识,共同组成了学校课程教学的内容集合,它们既相互区别又深刻关联。当我们在“怎么做”的基础上,追求为什么的时候,行动性知识就与符号性知识产生深刻联系,导向“理实一体”与“知行合一”。因此,职业教育课程的理想内容组织方式是“项目化”,通过项目化把理论性知识与行动性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理实一体;在教材的呈现上则需要“立体化”表达。
【关键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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