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集体成员诉权的组织法配置:法理、实践和解释性构造

2024-09-25分类号:D922.4

【作者】赵新龙
【部门】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从体系性视角初步构建集体成员诉权机制,但仍然存在粗疏遗漏和诉权克减现象。运用组织法逻辑配置集体成员诉权并构设诉讼规则,纵向维度上应当尊重其不同诉讼阶段动态递进的三阶构造,横向维度上适用以诉讼目的为依据划分形成的三种类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主要沿着以撤销权保护成员权益、以代表诉权保护组织权益、以行政行为监督决议合法性的进路展开,尚存撤销诉讼规则错裂、代表诉讼规则疏漏、决议纠纷可诉性不明的问题,在司法实践的具体适用仍有极大解释空间。应结合集体成员诉权原理构设侵权诉讼、代表诉讼和决议诉讼,通过出台司法解释或法官采取扩张性解释拓展细化具体规则。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集体成员诉权  代表诉讼  自益权诉讼  共益权诉讼
【基金】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三治融合’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的立法建构研究”(SK2021ZD004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股份化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的法律构造研究”(22BFX076)
【所属期刊栏目】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