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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印太战略”框架下的区域经贸合作及其前景

2024-07-18分类号:F114.4

【作者】杨娜   王亚琪
【部门】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摘要】在内部治理危机加深、中美全球战略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强化战略自主能力、稳固和提升全球战略地位是欧盟决定介入印太事务、出台“印太战略”的关键动因。为此,欧盟依托其“规范性力量”的身份定位,将基于共同规范价值的多边合作视为发挥自身战略优势、增强地区战略存在,进而推进区域可持续和包容性繁荣、有效因应全球挑战的基本路径。欧盟“印太战略”具有经贸优先导向、价值规范追求和战略自主取向等特点。欧盟“印太战略”的实施将推进其与“印太伙伴”的自由贸易谈判作为重点和优先措施,以域内代表性多边行为体东盟及其成员国作为重点合作对象,将欧盟对“民主、人权、法治”的规范价值强调嵌入贸易谈判全程。然而,欧盟规范导向的自由贸易谈判策略并不符合区域内国家的务实经贸合作诉求。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复杂的法律架构和严格的人权标准、环境保护、投资争端解决规则进一步分化了域内国家的贸易谈判立场,其以双边带多边的“堆积木”谈判策略则阻碍了区域经济利益融合、经贸机制协调和区域价值链整合。在可预见的未来,欧盟在印太地区着力推动的自由贸易谈判恐难取得突破性进展。
【关键词】欧盟  “印太战略”  区域经贸合作  规范性力量  战略自主
【基金】天津市社科规划青年项目“多风险跨领域联动背景下全球治理的不确定性与中国的应对研究”(项目编号:TJZZQN20-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经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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