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运行的实践、问题及建议——以德国长期护理保险法改革为镜鉴
2024-08-20分类号:F842.6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构建是顺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的重要举措。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运行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基金筹措、评估认定等方面存在问题,实质性地影响着长期护理保险的健康稳定运行。德国作为最早推行《长期护理保险法》的国家,该法的推行在德国社会老龄化压力的降低、老龄人权益的保障等方面有着突出的贡献,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与我国现阶段相似的问题。为回应与修正实践中的问题,德国对长期护理保险法中长期护理需求的法律定义、认定标准等进行了渐进式的法律改革,以保证其制度的可持续运行。本文立足于我国当前长期护理保险的实践现状及问题,结合德国法的改革经验,建议我国未来在国家层面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可以通过适当扩大其适用范围,建立动态多元的筹资机制,构建科学统一的认定体系,推行灵活多样的给付模式以及重视落实配套的服务体系,以保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 筹资机制 长期护理需求 德国法经验 认定体系 给付模式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社会法的概念、原则、理论与实践”(18ZDA140)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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