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激励对企业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影响——有调节的中介效应
2024-08-30分类号:F273.1;F832.51
【部门】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 吉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摘要】在企业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如何调动高管在颠覆性技术创新活动中的积极性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利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析免责激励、风险承担、数字化转型与颠覆性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并构建有调节的中介模型,以2011-2022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1)免责激励能够提高颠覆性技术创新水平;(2)免责激励通过提高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正向促进颠覆性技术创新;(3)当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较高时,风险承担对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影响得到正向强化,风险承担在免责激励与颠覆性技术创新中的路径效应也被放大;(4)免责激励对颠覆性技术创新存在持续的正向促进效应,与拥有高冒险文化、处于低市场竞争环境中的企业相比,免责激励的促进作用在低冒险文化与高市场竞争环境中表现更显著。
【关键词】免责激励 颠覆性技术创新 风险承担 数字化转型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1&ZD073);;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一般课题项目(GH23231)
【所属期刊栏目】科技进步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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