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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而限制:论公共图书馆规制读者干扰性个人状况和行为的法理基础与正当实施

2024-08-08分类号:D912.1;G258.2;G252

【作者】刘亮
【部门】北京工商大学图书馆  
【摘要】公共图书馆服务中,读者干扰性个人状况和行为须审慎对待,是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权利冲突、权利的相互性、权利的相对性、权利义务统一性等理论,在公共图书馆这个特定场域中,过度影响他人阅读学习等正常活动的干扰性个人状况和行为,造成读者间的权利冲突;解决此种权利冲突正当有效的方式是制止干扰、限制干扰者权利行使;公共图书馆负有读者权利保障义务,是实施规制的合法主体。公共图书馆规制读者干扰性个人状况和行为是“为保障而限制”,应遵守目的正当、平等保护、手段适当和程序正当原则。参考相关诉讼案例,其合法正当实施的要件应是正式制定、颁布合理规则,发生确实构成干扰的情形,充分履行程序,处理措施恰当;同时,须正确对待干扰性个人状况的特殊性。建议我国公共图书馆首先要正式制定或修订规范干扰性个人状况和行为的有效成文规则。
【关键词】干扰性个人状况和行为  规制  公共图书馆  法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图书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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