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的信息治理效应:基于司法审判专业性的视角
2024-07-30分类号:D926;F832.51
【部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摘要】司法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我国从审判专业性的角度完善司法制度,创新性地于部分地区分批试点设立金融法院,专门审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金融案件。基于此,本文借助这一外生冲击,研究司法审判专业性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治理效应,结果发现设立金融法院后,试点地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显著上升,主要表现为应计盈余管理的显著下降。机制分析发现,金融法院的设立不仅能够提高司法质效,而且能够唤醒投资者维权意识,提高试点地区前期信息质量差公司的涉诉概率,还会督促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尽责,提高独立董事发表否定意见的概率。异质性分析发现,金融法院设立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效果主要在内部控制质量、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和地区官员廉洁守法程度低的组别中更显著。经济后果分析发现,金融法院的设立不仅能够改善证券市场信息环境,而且能够起到稳定金融市场的效果,表现为试点地区上市公司的分析师盈余预测误差和股价崩盘风险显著降低。本文结论表明司法审判专业性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方面能够发挥积极的治理效应,并佐证了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对资本市场健康运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 司法审判专业性 金融法院 会计信息质量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财务报告舞弊的劳动力市场后果研究”(71872176)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南开管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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