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的行使现状及规范路径
2024-08-25分类号:D921;D922.29
【部门】海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2023年《立法法》的修改,增加了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的内容,这一地方立法权的合宪性得以追认。作为新生的地方立法权,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的规范行使能够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其作为我国探索新型地方立法形态的样本作用,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制度支撑。检视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的行使现状,还存在立法事项边界模糊、自贸港法规立法选择次序待明确、备案审查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为了用足用好自贸港法规制定权,应明确自贸港法规制定权行使边界,明确自贸港法规立法选择次序,并完善备案审查机制,以充分发挥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的作用,保证改革与法治的协同发展。
【关键词】自贸港法规制定权 事项范围 立法权选择 备案审查
【基金】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的属性及行使规则——以《立法法》修改为视角”(Qhys2023-161)
【所属期刊栏目】特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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