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
2024-08-19分类号:F323.8;F49
【部门】浙江工商大学
【摘要】数字经济逐渐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对农民增收产生重大影响。文章基于2011—2022年中国283个城市面板数据,构建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数字经济对农民收入的增收效应及其背后机制,并深入考察数字经济对农民收入的异质性影响。研究发现:(1)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显著提高农民收入,影响效应为1.5550,在更换解释变量衡量方式、缩尾处理等稳健性检验后仍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对林业收入的影响效应为0.0122,即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每提高1个单位,农民林业收入就会增加0.0122万元。(2)创业活跃度和社会网络是数字经济提升农民收入的重要机制,由Sobel检验可知两者的中介效应占比分别为28.93%和35.45%。(3)数字经济对农民收入的增收效应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每提高1个单位,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将分别增加3.2952万元、3.3059万元和1.5870万元。此外,数字经济的增收效应随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递增,位于0.90分位点上的影响系数为6.3648。文章基于AMO理论剖析数字经济如何影响农民收入,并从社会网络视角分析数字经济的增收效应,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同时依据农民的不同收入水平,对数字经济的增收效应进行异质性分析,为制定差异化政策提供了经验依据。基于研究结论,提出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和农村发展、强化数字经济在创业活跃度上的提升作用等政策启示。
【关键词】数字经济 农民收入 创业活跃度 社会网络
【基金】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共同富裕背景下数字经济发展影响农民收入的机制、效应与政策研究”(Z22JC089)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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