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立法类型化及完善
2024-07-15分类号:D922.22
【部门】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要】作为增值税的例外情形,免税常作为改善增值税累退性的政策工具。当前,我国增值税免税立法存在税收法定原则贯彻不足、综合性立法缺失、免税类型设置不够科学等情形。考察国际增值税立法,无论是传统型抑或是现代型增值税制国家,其免税政策背后都蕴含着充分的利益考量。我国在增值税立法中可以适时清理不合时宜的免税立法、简并免税项目,并完善免税规范性文件内容及制定程序。同时,修改法定免税条款和专项优惠条款,并尝试引入免税评估条款。
【关键词】增值税免税 类型化 增值税立法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FX140)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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