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偿二代”视角的保险科技与产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
2024-05-18分类号:F842.3;F840.4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保险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摘要】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也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必要内容,以高效率、低成本为主要特征的保险科技是新时代实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本文基于中国2016—2020年56家产险公司偿付能力数据,实证检验保险科技与产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保险科技发展能够有效促进产险公司偿付能力提升。这可能是因为保险科技能够针对传统保险业务的痛点对症下药,驱动产险公司高水平发展,具体表现为偿付能力的提高;门槛回归显示,保险科技正向促进产险公司偿付能力增长过程中受到金融数字化和监管成本的门槛收敛调整;异质性分析表明,保险科技发展对不同属性产险公司偿付能力存在不对称影响,对中资产险公司和所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高的产险公司偿付能力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对所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低的产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对外资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甚至表现出了抑制作用;进一步研究表明,保险科技对于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提升作用在金融监管的参与下有所降低,反映出中国当前金融监管与保险科技之间还存在一定的错配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保险科技对产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驱动作用,本文建议,未来要积极推进保险科技发展,同时将资源适度朝向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倾斜。
【关键词】保险科技 偿付能力 金融监管 偿二代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宏观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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