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与企业风险承担——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为例
2024-06-21分类号:F832.5;X196;F272.3
【部门】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摘要】提升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是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促使企业实现绿色转型的重要保障。以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为对象进行研究,构建了一个反映企业碳排放权交易行为的理论模型,探讨碳排放权交易如何影响轻(重)污染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理论研究表明,碳排放权交易有助于引导企业研发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利润,最终提升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实证结果显示,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显著提高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且主要提高轻污染企业、非国有企业和东部地区等样本组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机制检验表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通过提高企业研发创新、生产率和利润率提升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并且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轻污染企业研发创新、生产率和利润率的促进作用大于重污染企业。因此,面对环境治理压力,企业应当主动承担碳排放权交易带来的机会和挑战,通过研发创新提升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
【关键词】环境规制 市场激励 绿色转型 碳排放权交易 风险承担 研发创新 生产率 利润率
【基金】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一般项目“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环境治理机制与政策优化研究”(23CFZJ08);;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财税政策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外协同机制与实现路径研究”(2023RW063);; 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财税专业校研政企协同育人改革项目”(JNSX2023051)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经济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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