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与隐性债务管理——基于对撤县设区改革中政府举债行为的分析
2024-04-11分类号:F812.5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湖南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摘要】本文实证检验了撤县设区改革通过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隐性债务规模扩张的影响。结果显示:撤县设区改革能够通过影响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供需两方面的土地融资杠杆和投资竞争需求,引起地方隐性债务规模的扩张,同时在项目、资金层面形成多个作用路径。从债务监管环境看,债务监管越严,越能抑制撤县设区改革对隐性债务规模扩张的作用。进一步分析发现,受显性债务替代效应和隐性债务增量压缩效应影响,地方债务“显性化”政策能抑制撤县设区改革对隐性债务规模的扩张效应。上述结论对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以及实现新型城镇化具有政策启示:应审慎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模式下的城镇化,开好举债“前门”、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和项目合规融资,降低土地财政依赖,加强债务监管,构建更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举债融资机制 地方隐性债务 撤县设区改革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显性化的可持续性评估与优化路径研究”(编号:22BJY079);;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卓越研究项目“基于财政金融协同视角防范系统性风险研究”(编号:20230025)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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