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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监察权威的生成机理及价值意蕴

2024-05-15分类号:K244;D691.49

【作者】张本顺
【部门】扬州大学法学院  
【摘要】宋代自上而下形成了中央台谏、外台监司、州级通判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垂直领导监察体制。宋代监察权在运作中呈现出能够有效制衡行政、司法权的权威性特质。宋代监察权威首先源自监察官自身所具备的优秀监察品质;其次,其内生于作为皇帝的“耳目之官”所担负的维护封建“纲纪”的庄严使命;再次,宋代监察官铨选、回避制,从制度上保障了监察权威;最后,宋代监察官是“天下公议”化身的政治话语,从舆论上强化了监察权威的合理性、正当性。宋代监察权威在彰善瘅恶、澄清吏治、整肃“纲纪”、关注民瘼、保持政治清明等方面均起着扛鼎作用,其不仅能够为当代监察权威的构建提供丰富的镜鉴和启迪,甚或可以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关键词】宋代监察  台谏  监司  通判  天下公议  权威  制衡
【基金】201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流变规律、内源法理及当代启示”(18SFB2005);;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宋代国家治理中的监察机制及其当代价值研究”(21BFX036)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浙江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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