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注册时间法律制度探讨
2002-08-28分类号:D923.43
【部门】福州大学管理学院 福建福州350002
【摘要】现行《商标法》时限制度的最大缺陷就是对商标行政主管机关的时间约束严重缺位 ,这既与WTO规则要求不适应 ,在实践中也产生了大量弊端。为此 ,应从社会监督、机关内部监督与制约和司法审查制度三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的商标注册时间制度。
【关键词】商标注册 时间法律制度 监督商标注册行政程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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