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CPA民事赔偿制度的思考
2002-03-30分类号:D923
【部门】暨南大学会计系 广东广州510632
【摘要】最高法院颁发受理证券市场民事赔偿的通知 ,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在我国历史上 ,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只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 ,从未有过被民事处罚 ,已有的法规对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的规定也不够完备。最高法院的最新通知尚不能提供一个可操作的CPA民事赔偿制度。本文就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殊性及我国证券市场现实状况 ,对建立完善CPA民事赔偿制度的难点及对策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CPA 民事赔偿制度 法律创新 职业风险基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审计与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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