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易后难——内地与香港建立紧密经贸关系的法律障碍
2002-10-20分类号:D922.29
【部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研究员
【摘要】自2001年年底香港特首董建华向中央政府提出希望内地与香港建立类似“自由贸易区” 以来,我国外经贸部与香港特区经几度磋商,将名称改为“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并达成一些原则性意见。中国大陆与香港同属WTO成员方,因此,任何具有“自由贸易区”性质的协议必须置于WTO法律框架
【关键词】法律障碍 原产地规则 临时协议 国民待遇 货物与服务 争端解决机制 GATS 最惠国税率 贸易自由化 缔约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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