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不实陈述的合同责任性质初探
2002-09-10分类号:D922.28
【部门】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要】拘泥于建立不实陈述合同责任的单一模式并不能充分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相反,需要借助侵权责任、法定责任等多种责任形式,使投资者作为判断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选择最佳的救济形式,实现利益的平衡。
【关键词】责任性质 合同无效 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责任 责任形式 买卖合同 证券市场 主给付义务 附随义务 自身利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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