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村振兴主体利益共享与乡村共同富裕的有机衔接
2024-04-15分类号:F323
【部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管学院 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
【摘要】乡村振兴主体利益共享是乡村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主体契合、内容相符、原则共通、理念一致构成二者衔接的理论逻辑,以乡镇政府、涉农企业、村委会和农民为衔接主体,以乡村产业为衔接切入点,以利益联结为衔接手段构成二者衔接的实践逻辑。但是实践中存在主体作用受限、产业资源匮乏、利益联结不稳的偏差。深化制度改革、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行村干部入编、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是实现目的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乡村振兴主体 利益共享 利益联结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东北地区乡村振兴主体利益共享的形成机制研究”(19BJL054);;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黑龙江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时空格局及分区推进对策研究”(22JYB224)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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