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办学校的合规改革
2024-06-20分类号:G522.72
【部门】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 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已取得长足发展,但该制度尚未适用于民办学校。考虑到单位犯罪对民办学校的存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水漾效应”突出,有必要在民办教育领域引入合规改革并对其制度设计进行初步探索。在民办教育领域引入合规改革有利于保护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塑造民办学校的合规文化,也体现了我国依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的基本方针。该制度引入初期可先适用于民办学校的单位犯罪,而是否适用于民办学校内部人员单独实施的犯罪需进行分类探索。由于民办学校规模较小,宜采取“专项合规”模式。民办学校的合规改革可借鉴企业合规改革中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由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承担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关键词】民办教育 合规改革 水漾效应 合理回报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基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重点课题“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合规问题研究与合规指南研制”(CANZD22004);;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青年学术创新项目“整体视阈中的教育法典编纂研究”(2023TD005)
【所属期刊栏目】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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