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门槛设定 引导全国碳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4-05-08分类号:X196;F832.5;F812.42
【部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
【摘要】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是碳配额的具体承担单位,贯穿碳配额形成、交易、注销等各环节,深刻影响着碳市场的碳减排效果。当前,全国碳市场将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 00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单位列为重点排放单位,并将其纳入全国碳市场统一管理。这一方法简便易行,但损害了碳市场的公平与效率。建议,一方面,采取从上到下方法,由生态环境部依据上年火力发电量按比例动态确定各省份碳配额;另一方面,结合从下到上方法,由各省份自行确定上报纳入全国碳市场监管的重点排放单位。各省份综合考虑自身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与低碳目标,确定重点排放单位的纳入门槛条件,并适时开展碳配额拍卖、碳税试点工作,推动全国碳市场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全国碳市场 碳减排 碳配额 碳税试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宏观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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