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法》的价值取向
2002-11-15分类号:D922.282
【部门】暨南大学法学院 广东广州 510632
【摘要】信托的制度功能在于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与此相对应的信托的基本价值取向便是自由与效率。分析我国的《信托法》,突出委托人的地位,限制受托人的权利,其价值取向追求安全和秩序。随着信托业的规范和发展,应逐步限制委托人的权利,而给受托人以充分的自由,从而尽可能地发挥信托的价值机能。
【关键词】信托法 权利 义务 价值取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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