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代理付款人与公示催告
2002-07-20分类号:D922.28
【部门】中国光大银行上海票据中心 中原工学院社科部 上海200002 郑州450007
【摘要】未记载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 ,代理付款人不确定 ,法院无法将公示催告的止付通知送达代理付款行 ,代理付款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可能兑付法院已通知止付的汇票。本文为银行提出现行法律规定下解决冲突的方法 ,并提出立法上的解决方案 ,同时 ,也附带解决了所有的善意受让人可能受让已公告票据的问题。
【关键词】银行汇票 代理付款人 公示催告 查询系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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