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农民主体性缺失:过程与机制
2024-05-31分类号:D422.6
【部门】华中农业大学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
【摘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涉及农村发展的民生政策的实施力度逐渐强化。在此过程中,农民主体性缺失问题得到学术界和实践界的广泛关注。以中西部地区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实施为表述对象,以“国家—基层政府—农民”关系为分析框架的研究,揭示了农民主体性缺失的形成过程与内在机制。国家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政治任务序列并辅之以明确的政策规定、目标要求和严格的执行规范。面对高强度行政压力和绩效冲动,基层政府将人居环境整治视作常态化中心工作,集中体制内资源、动用诸种行为策略以短期内完成政策任务并规避诸种不确定性行政风险。而在国家权利分配和基层行政主导背景下,村民自治的作用空间被压缩、政策理念与农民认知冲突凸显,农民被有效动员参与政策实施的难度提升,并表现出诸种“不合作”策略。从政策实施中各主体行为过程与逻辑出发,可发现农民主体性缺失的“排斥”和“退出”两种相互促发的形成机制,进而为国家从顶层设计层面优化农村民生政策实施机制以激发农民主体性提供了方向性参考。
【关键词】农民主体性 人居环境整治 “国家—基层政府—农民”关系 民生政策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1ASH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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