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让储户签章 输掉官司冤枉
2002-10-28分类号:D920.5
【部门】
【摘要】近期,广西融安县某信用社因拿不出储户取款的证据,在法庭一、二审都败诉的情况下,不得不将2000元赔款付给原告韦某。至此这起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的因银行工作员人违规操作而导致与储户产生的纠纷才得以平息。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1年5月25日下午,韦某来到自己存款的融安某信用社,要求支取活期储蓄存款1000元。他告诉临柜记账员邓某,称自己不会写字,要其代写取款凭条。邓某代韦某填完取款凭条后,却没有让储户本人签章,就为他办理了支取1000元的
【关键词】签章 融安县 银行工作 活期储蓄 调解无效 记账员 会计操作 元后 会计知识 刘可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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