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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问询函与年报前瞻性信息披露——基于文本分析的研究方法

2024-04-22分类号:F275;F832.51

【作者】李亚超   罗昆   王玉法
【部门】广东金融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河南理工大学财经学院  
【摘要】以沪深证券交易所2014-2022年发放的财务报告问询函为研究对象,采用文本分析的研究方法,实证检验上市公司收到财务报告问询函对年报前瞻性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收到财务报告问询函会减少年报前瞻性信息披露,当问询函内容越详细、问题数量越多时,对减少年报前瞻性信息披露的作用便越显著;第二,问询函涉及现金、负债、会计政策、估值、利润调整、合规、担保和诉讼类等事项的词汇比例越高,其对年报前瞻性信息披露的影响便越显著;第三,上市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减少年报前瞻性信息披露会损害公司的短期和长期经营业绩;第四,上市公司收到问询函将降低同地区其他公司的年报前瞻性信息披露水平,这种震慑效应在非核心城市更加显著。上述研究结论为检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问询函制度的治理有效性提供了经验证据,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有必要进一步优化问询函的制度设计和监管实践,充分发挥其对上市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效率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资本市场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问询函  公司治理  股票市场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国企高管双轨薪酬契约与高管团队冲突:机理、证据与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1YJC630093);;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共建项目《基于横纵向视觉考察的IPO撬动效应研究——以广东地区为例》(项目编号:GD23XYJ34)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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