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能否促进企业创新?
2024-01-03分类号:F273.1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近年来,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国家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但如何有效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创新的支持作用,仍然是政府部门和学界关注的重大现实课题。立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视角,文章以国家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城市(简称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了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企业专利申请数量显著增加,但主要体现在非发明专利的申请上。机制检验发现,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并非通过地方政府财政补贴等强干预措施发挥作用,而是通过降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企业贷款交易成本等市场化机制提高了企业信贷可得性,进而促进了企业创新。异质性分析发现,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的创新促进作用在地方政府干预程度较低的地区,以及融资约束严重、创新需求大和处在成长期的企业中更为凸显,并主要体现在“集约边际”而非“广延边际”,即政策实施之前已有专利申请的企业更能抓住契机提升创新产出;此外,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也显著提升了企业创新效率。文章不仅为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发挥的创新促进作用提供了多维度的经验证据,而且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
【关键词】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 企业创新 企业信贷可得性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1ZDA01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72002219)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