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委会选举中的村民选举权
2002-05-25分类号:D422.6
【部门】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
【摘要】村委会选举中村民享有的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和保障的村民权利 ,是村民自治 权的内容之一 ,应纳入宪法学的研究领域。村民选举权具有基本性、法定性、政治性和自 治性特征 ,在适用法律、享有主体、权利内容、行使方式和救济方式上都与公民选举权不 同 ,是一种特殊的选举权 ,有其特定的权利范围 ,其内容包括确认权、提名权、被选举权、投 票权、救济权、罢免权和知情权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村民选举权的享有、限制与剥夺 做出了规定 ,但相关规定很不完善
【关键词】选举 村委会 村民选举权 公民选举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村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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