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研究
2024-01-23分类号:D922.294;D926.3;D925.1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通过建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弥补中国现行反垄断法公共实施和私人实施不足,是2022年《反垄断法》修订的一大亮点,契合反垄断法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目标,也是中国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和公益维护职能的重要体现。但是,中国新建立的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存在性质定位不明、法条设计简单、程序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尤其是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之间的定位与衔接问题,直接影响该制度的正确实施。通过对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学与经济学理论梳理,分析中国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实施存在的现实困境,发现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需要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进行制度重构,合理设计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与反垄断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才能在尊重反垄断行政执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监督功能,提高执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确保反垄断法实施的系统性和协调性。通过“法法衔接”进一步体现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兼顾公益性和私益性的特点,达到弥补单个主体损失实现维护消费者福利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关键词】反垄断法 检察公益诉讼 反垄断行政执法 衔接模式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互联网平台企业估值最大化目标及其机会主义行为规制研究”(72073053)
【所属期刊栏目】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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