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设监管: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建构
2024-03-19分类号:D922.294;F724.6;F204
【部门】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摘要】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互联网监管治理提出了挑战。作为一种新的监管模式,后设监管倡导在政府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帮助监管对象建立符合自身意愿与利益的自我监管体系,以弥补传统监管模式的不足。研究发现,政府监管部门能够通过权力转化机制、收益平衡机制和责任保障机制等后设监管机制促进电商平台监管自主权的实现、成本收益的改进以及社会责任感的提升,帮助其建立完善的自我监管体系,实现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目标。为提升后设监管效能,政府监管部门还需通过构建平台自治权的制约监督体系、强化信用联合监管机制的系统性以及提高社会声誉机制应用的精准度等措施予以保障。
【关键词】电商平台 后设监管 知识产权保护 政府监管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互联网+监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23BZZ039)
【所属期刊栏目】企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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