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自然法学与马克思法学的比较
2002-12-30分类号:D90
【部门】山西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古典自然法学与马克思法学的基本法学观点是对立的。本文从关于国家和法律产生的原因、法的本质等三个方面对它们的不同进行了比较 ,又在文章的第二部分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 ,指出他们的差别是由于两者在产生的时代背景、哲学基础及价值观念三方面存在差异所致。
【关键词】国家 法律 自然法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 哲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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