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民营经济的内涵、性质和作用——与周文等学者商榷
2024-03-15分类号:F121.23
【部门】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基于对理论史、党史和政策史这些历史层面的梳理,周文、司婧雯忽略了逻辑层面的分析,无视所有制范畴,仅从经营方式的角度理解民营经济,进而提出“超越‘公’与‘私’之辩”“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是逻辑起点”“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重要途径之一”等对民营经济性质、作用存在误读的观点。实际上,所有制与经营方式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所以民营经济必然涉及所有制范畴,无法超越“公”与“私”之辩;非公有制性质民营经济的逻辑起点始终是自身利润最大化;发展民营经济不是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途径;仅从经营方式角度理解民营经济的观点缺乏解释力,从所有制角度才可以论证“民营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同时对民营经济的内涵作出了再界定,明确了我们现在所说的民营经济实际上就是非公有制经济。
【关键词】民营经济 所有制 经营方式 非公有制经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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