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与法律责任承担
2024-01-26分类号:D922.287
【部门】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以新《证券法》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将信息披露义务置于证券监管的核心,信息披露义务主体的确定和相应的人员责任成为新制度的关键。在《证券法》的授权下,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概念内涵不断被扩张解释。同时,信息披露违法的人员责任也进一步加强。但在这一趋势下,仍应考察监管制度扩张相关主体的合理性。基于证券责任制度与证券活动相适应的理念,应明确发行人为狭义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承担严格责任。对信息披露负有不同类型义务的其他主体依其违反相应义务的情形而承担不同程度的过错责任。
【关键词】注册制 信息披露 主体责任 监管扩张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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