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主体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现条件与模式构建:以江西省国家宅改试点为例
2024-02-25分类号:F321.1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宅基地制度改革关乎城乡发展战略,涉及多方主体的利益关系,是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宅基地制度改革模式,对于推动改革实践至关重要,并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重要的影响。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宅改模式就是要充分调动多方主体共同构建宅改规则,共同维护改革运行,共同分享改革红利,其中多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与情感关联就是促进其积极参与的重要基础和动力来源。本文基于课题组在江西省四个国家宅改试点地区的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多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与情感关联对改革的影响,探讨多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宅基地改革模式及其运行机制,并提出构建多主体共同利益基础、明确多主体利益共享机制、强化多主体人情关联网络和发挥乡村社会文化纽带作用是保障宅基地改革模式有效运行的关键。
【关键词】宅基地制度改革 多主体 治理格局 共建共享共治 改革模式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区域协同发展背景下京津冀住房市场跨域治理模式研究”(编号:7227420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共同富裕背景下宅基地资格权对异质性农户福利影响研究”(编号:22BGL163);; 农业农村部项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监测评估”(2022)的部分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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